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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》将于2008年2月1日起实行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年10月11日

为加强交通规费征稽工作,进一步提高依法征稽管理水平,近日,省政府签发第113号令省人民政府令,颁布《河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》,并决定自 200821日起施行。办法主要解决以下十个问题:一是养路费、客运附加费、货运附加费、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,统一立法;二是明确了路检路查制度;三是降低滞纳金标准及设定上限制度;四是明确未按标准缴费车辆的补差制度;五是明确规范征费计量标准;六是完善了征收方式;七是规范车辆依法被扣押、 发生事故期间的缴费处理问题;八是明确了车辆登记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的连带缴费责任制度;九是规范暂扣车辆的处理形式;十是明确了车辆信息共享制度。该办法的颁布对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规费征收行为,提高规费征收效率具有积极的意义。(来源:省厅征稽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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